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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统筹“三个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12775次

为全面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郓城县坚持执行中严要求、贯彻中高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和实地检查,切实抓住“三个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实现了机构编制“四清”的核查目标。

一、确保机制运行高效和部门密切配合

第一时间成立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核查指标进行细化分工,由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分别对30多项机构、人员指标进行认领,坚持“谁负责、谁解释、谁制定标准、谁审核认定”的原则,其他部门依据认定结果直接修改维护本部门数据,简约高效、协作有序。为确保部门自查阶段对各指标理解到位、填写精准,四部门联合编写了《郓城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手册》,明确了核查工作的详细流程、指标解释和修正要求,通俗易懂,方便操作。

二、确保机构编制权威和换届整体稳定

在省市要求的总体框架下,创新制定了“总分总”核查新模式,即在单位开展自查前,首先由组织部、编办联合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一般公务员的关键信息进行总体核对完善,确有疑问集中由组织部查档核实,编办按照组织部认定的出生年月、职务层次、职级、职务名称和学历等信息,统一进行集中维护,减少后期单位自查中的工作阻力,规避换届期间因敏感信息造成的不稳定因素。自查阶段,突出部门主观能动性,将核查指标分为维护指标和核实指标,可由部门采集认定的指标由部门自行审核维护,前期经专班总体校对的指标需部门提交必须的佐证材料认定核实。部门自查完成后,报至各实名制核查组审核修正。数据审核阶段,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部门审核环节,专班将核查花名册按照县管领导干部、一般公务员和一般事业人员分别导出印制并加盖审核防伪章,各单位可同时至干部配备、公务员、事业人事三个核查组等进行数据审核。在三项审核完成后,预决算核查及参保核查则有实名制核查组与两个部门总体对比,数据有误的,再通知部门修正完善。

三、确保核查数据精准和工作统筹衔接

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争议性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据”的原则,特别是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创新性将公安部门纳入工作专班,通过户籍比对+档案审核的方式确保认定准确,防止冒名顶替等问题发生。实地核查阶段,为确保工作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及当前重点工作制定了实地核实工作方案,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回头看”、权力下放承接落实检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展督导、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政府购买服务运行问效、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教体卫健系统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调研七项工作融入机构编制实地核查,通过对170多个部门(单位)实地核查,全面了解当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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