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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三轮驱动”推进审批、监管、执法工作有效衔接

发布日期:2021/6/22   浏览次数:12660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要求,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致力于职责边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三个方面,“三轮驱动”厘清县级审批、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执法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分步梳理,厘清职责边界。梳理划转至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对划转事项进行清单管理,明确审批服务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做好“事前把关”。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全面梳理郓城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严格遵守《山东省监督执法管理条例》和结合审管分离事项,梳理行政执法事项。

二是多个平台,增强协同配合。利用三种方式搭建“互联网+”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增强审批、监管、执法协调配合工作的联动性。即“分散式”:利用全县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共享了267项行政许可事项,做到审批结果信息及时推送;“横向式”:积极完善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做到审批完成后各部门(单位)第一时间获取业务信息数据;“纵向式”: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日常维护,使得全县各部门(单位)及时对各自的权责事项进行认领、更新,及时调整每一个事项的审批、监管、执法职责。

三是完善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双向告知”机制,积极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成功提升了三个领域的职责配合工作效能,为审批、监管、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提供根本的支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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