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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三个结合”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8/28 浏览次数:1634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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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机构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菏泽市郓城县委编办创新工作理念,统抓“三个结合”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释放事业单位发展活力,至此也迈入了事业智慧监管2.0时代。 一、年度报告公示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现监管常态化。为确保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取得实效,报告公示结束后,县委编办利用网络监测的方式对全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的投诉举报,县委编办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并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充实监管内容,将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印章管理等纳入检查范围,对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于县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两项工作的结合切实提高了事业单位对日常工作的认识,实现了监管的常态化。 二、业务范围清单与法人登记管理相结合,实现监管精细化。联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了《关于建立郓城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相关流程。将业务范围清单工作前置,在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和变更宗旨业务范围之前,要求必须提交编制的业务范围清单相关表格,并结合三定方案进行审核。此外印发了《郓城县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的事项增加、变更、取消等情形作出了详细规定,切实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事业单位监管的精细化。 三、绩效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实现监管一体化。在事业单位考核指标的设定中充分融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双随机抽查、业务范围清单使用、网络监测等多种监管举措,将事业单位监管过程完整记录在绩效考核指标内。对日常监管中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不及时等问题,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成绩。并积极推动联合监管新模式,打破部门壁垒,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审批等部门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以此切实提高事业单位规范管理的实效性,实现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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